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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6-12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任务要求,强化党纪法规和德廉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崇廉尚德,根据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组织做好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测试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

二、学习测试内容

党员干部学习测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中各项纪律要求及纪律、政务处分条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条规和廉政法规知识。

非中共党员的公职人员学习测试内容为除党内法规外的相关内容。

学习测试内容根据党纪法规的制定、修订情况,及时充实更新。

三、学习测试方法

(一)学习途径:以自主学习为主,省纪委监委网站开设学习测试专栏,上线学习测试题库,链接相关文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主学习、模拟测试。

(二)测试形式:采取集中测试形式,集中测试与模拟测试相同,采用计算机闭卷测试,成绩由计算机当场自动生成,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三)测试时间:集中测试原则上每两年安排一次,每次集中测试后,适时安排一次集中补考测试。

四、测试结果运用

测试成绩作为被测试人员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拟提拔、重用的处级和副厅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使用。测试成绩、遵守测试纪律等情况书面通报学校。严重违反测试纪律者,取消测试成绩,不得参加补考测试。测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五、本次学习测试的组织实施

(一)测试对象

省委管理的干部、处级干部。

(二)测试安排

1.注册及测试时间:6月15日至30日,测试人员登录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注册;7月10日至20日,测试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打印准考证;7月下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人员要按时报名注册、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要根据工作地点和个人实际合理选择确定济宁或日照考点,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 

2.测试地点:全省分省直考点和17市考点,我校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组织。测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三)测试方式                                            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由计算机随机抽取80道测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判断3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测试答题时间为5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当场生成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学习测试题分党员干部卷和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卷。党员干部适用全部学习测试题,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适用除党章党规党纪外的学习测试题。测试时,分别从相应学习测试题中随机抽取。  

六、其他人员学习测试的组织实施               

根据省通知精神,省委教育工委负责抓好教育系统处级以下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习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学校将根据上级指示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安排,结合实际做好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

2.凡属测试范围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参加测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测试和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集中测试后3个月内统一安排补考。

3.严肃测试纪律,对严重违反测试纪律的上级机关将通报学校,取消测试成绩并不得参加补考。



                  纪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