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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处)服务承诺制度

信息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 2014-12-04浏览次数:

纪委(监察处)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密切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经(纪委)集体讨论,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理念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二、服务内容
    1.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我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
协助学校党委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
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勤政教育,增强党性意识和纪律观念。
    4.
加强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
    5.
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物资采购等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
    6.
深入基层,加强调研,了解师生员工的诉求,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督促、早纠正。
    7.
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组织调查处理本校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受理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保障师生员工的权利。
    8.
在监督检查和办案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三、服务标准
    1.坚持原则,不徇私、不舞弊,秉公执纪,公正清廉。
    2.
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服务效率
    1.
设立一线通服务电话:4455662。服务对象只需拨打一线通电话号码,就可办理纪委(监察处)职责范围内的任何事务。
    2.
坚持首接负责制,对来信、来电、来访,首接人必须及时给予协调办理,不准拒接、推诿。
    3.
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于一般信访事件,在15日内回复。对于信访案件,初核在两个月内完成,立案调查在三个月内完成。其它工作事项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服务态度
    1.
对来访人员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暖心,主动、热情服务。
    2.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坚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礼貌待人。
   
六、服务监督
   
服务电话:4455662
   
监督信箱:jiwei4455662@126.com
   
监督电话:4455611
   
七、违诺追究
    1.如出现工作敷衍、情绪急躁、故意刁难等问题,部门领导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督促及时改正,视情况在单位会议上做出检讨。
    2.
如出现不及时通知、不及时转办、不按时办结等问题,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单位主要领导也应做出必要的书面解释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
    3.
如出现不坚持原则、不秉公办事、相互推诿,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