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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0-31浏览次数:

学校纪委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我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依照党内法规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4.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5.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6.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7.对有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向学校党委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8.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9.保障党员权利。